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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8

       

202066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老师,在线为清华五道口“数字中国”企业家课程项目(“智慧企业家”项目升级)闭门授课,讲授5G背景下金融科技的特征、路径,并展望了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对产业变革的影响。

5G背景下金融科技的特征、路径以及应遵循的原则和负面清单

202066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线上授课)

主讲人:黄奇帆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

清华五道口“数字中国”项目授课教师


一 、5G基础上的数字化平台体系的结构、特征和功能

所谓数字化平台,是指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一系列数字化技术组成的“数字综合体”。结合所学知识和实践经验,我谈谈对5G背景下的数字化平台的结构、特征和功能。

(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

1.云计算 

云计算可以被理解成一个系统硬件,一个具有巨大的计算能力、网络通讯能力和存储能力的数据处理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简称IDC)。数据处理中心本质上是大量服务器的集合,数据处理中心的功能、规模是以服务器的数量来衡量的。  

云计算有三个特点:第一,在数据信息的存储能力方面,服务器中能存储大量数据。第二,在计算能力方面,每个服务器实质上是一台计算机。与上世纪60年代、70年代世界最大的计算机相比,当代计算机的运算能力更强,占用空间更小。第三,在通讯能力方面,服务器连接着千家万户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移动终端,是互联网、物联网的通讯枢纽,是网络通讯能力的具体体现。 

数据处理中心、云计算的硬件功能,具有超大规模化的通信能力、计算能力、存储能力,并赋予其虚拟化、灵活性、伸缩性的特点。服务商以IDC为硬件,以私有云、公共云作为客户服务的接口,向客户提供数据服务。就像居民通过水龙头管道向自来水厂买水一样,各类客户以按需购买的方式,利用IDC资源购买所需的计算量、存储量、通讯量,并按量结算费用。资源闲置时也可供其他客户使用,这样就能够有效、全面、有弹性地利用云计算架构中的资源,既能同时为千家万户服务,又能使大量服务器不发生闲置。 

         2.大数据

大数据之大,有静态之大、动态之大和运算之后叠加之大。计算量之大三个要点。第一是数据量大,例如大英博物馆的藏书能全部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第二是实时动态变量大。每一秒钟、每一分钟、每一小时、每一天,数据都在产生变化。全球70亿人约有六七十亿个手机,这些手机每天都在打电话,每天都在计算,每天都在付款,每天都在搜索。所有的动态数据每天不断叠加、不断丰富、不断增长。第三是数据叠加处理后的变量之大。人们根据自身的主观需求,对动态的、静态的数据进行处理分析、综合挖掘,在挖掘计算的过程中,又会产生复核计算以后的新数据。这种计算数据也是数据库不断累计的数据。

总之,所谓大数据之大,一是静态数据,二是动态数据,三是经过人类大脑和计算机处理、计算后产生的数据叠加,这三者共同构成大数据的数据来源。

大数据若要转化为有用的信息、知识,则需要消除各种随机性和不确定性。数据在计算机中只是一串英语字母、字符或者阿拉伯数字,可能是混乱的、无序的。数据应用一般有三个步骤,数据——信息——知识——智慧。

第一步,数据变信息。任何结构化、半结构化或非结构化的数据本身是无用的、杂乱无章的,但数据经过分析去除随机性干扰以后,就变成了有指向的信息。数据变信息的处理过程用的工具有滤波器、关键词,滤波以后提炼出相关的信息。第二,信息中包含的规律,需要归纳总结成知识。知识改变命运,但知识不简单的等于信息。如果不能从信息中提取知识,每天在手机、电脑上看再多的信息也没用。第三,有知识后要运用,善于应用知识解决问题才是智慧。综合信息得出规律是将信息转化为知识的过程。有的人掌握了知识,对已发生的事,讲得头头是道,一到实干就傻眼,这是没智慧的表现。所谓智能,实际上就是在信息中抓取攫取决策的意图、决策的背景等相关信息,最后在“临门一脚”时能够做出决策。信息和知识是辅助决策系统,它们帮助人作出决策,人根据机器作出的决策实施,这就是智能化的过程。

所谓大数据蕴含着人工智能,就在于把杂乱无章的数据提取为信息,把信息归纳出知识,通过知识的综合做出判断,这就是大数据智能化所包含的三个环节。 

3.人工智能

第一,人工智能如何让数据产生智慧?大数据之所以能够智能化,能够决策,能够辅助决策,是因为在人工智能或计算机操作过程中有四个步骤:一是采集、抓取、推送;二是传输;三是存储;四是分析、处理、检索和挖掘。第一步,在大数据中不断地过滤出有一定目的意义的信息,也就是采集、抓取、推送。第二、三步是传输和存储,内涵不言自明。大数据之大,不是在抽屉里静态的闲置大数据,而是在云里存储、动态传输的大数据。第四步是分析、处理、检索和挖掘,关键技术在于算法。算法是辅助人类在非常繁杂、非常巨大的海量数据空间中,快速找到目标,找到路径,找到方法的工具。 

第二,人工智能依靠大数据在分析、处理、检索和挖掘中产生职能的关键在于大数据、在于算法、在于高速度的计算处理能力。没有数据、没有大数据的长期积累、重复验证,有智能管理也是白搭;有了算法和大数据,没有高速度计算能力也是白搭。算法是人工智能的灵魂,它变得“有灵气”需要用大数据不断地“喂养”、不断地重复和训练。在这个意义上,大数据如果没有算法,就没有灵魂,就没有大数据处理的真正意义。  

但是如果算法没有大数据来“喂养”,即使数学家想出好的算法,智能也未必有效。以柯洁与阿尔法围棋的人机大战为例,阿尔法围棋中的算法是来源于人类各种各样的棋谱、高明棋手的下棋步骤。人工智能工程师将这些数据全部放入Google的算法中运行,运行了几万次、几十万次。因为有网络深度学习的模块,每运行一次就聪明一点,每运行一次聪明一点。这个过程是一个不断反复、不断学习的过程。

总而言之,人工智能、大数据和这些要素有关,转化为真正人工智能的时候,一靠大数据,二靠算法,三还要靠高速度。人类对工具使用的发展,本质上是一个计算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

在农业社会,中国人曾用他们的聪明智慧发明了算盘。算盘一秒钟两三个珠子拨动,每秒计算两三下。到了工业社会初期,电广泛运用。上世纪20年代,以继电器作为基本器件的计算机问世。继电器计算机震动频率非常高,每秒抖动几十次,比算盘快10-20倍。到了1940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电子管问世。电子管计算机每秒可计算几万次,是继电器计算机的一千倍,运算速度非常快。到了1960年代,半导体问世,以三极管、两极管为元器件的电脑,一秒钟能运算几十万次到几百万次。到了1980年代,半导体芯片问世,集成电路计算机的运算速度到达每秒几千万次甚至几亿次。中国的超算在10年前达到了亿次,到了最近2015年前后到了10亿亿次,最新推出一个超算系统已经超过100亿亿次。但是,超级计算机不是一个芯片、一个电脑的运算速度,而是几千个电脑,几千个服务器组合而成一个矩阵,一个算法。超级计算机能够做到一秒钟10亿亿次、100亿亿次,但单个芯片难以达到每秒运算10亿亿次。

我们为什么非常重视一个芯片每秒能计算10亿亿次呢?在2012年出版的《奇点临近》一书中提到,大概二三十年后,人造机器的计算速度将超过人脑。作者提出,人脑的运算速度是每秒计数10亿亿次。当计算机到了每秒10亿亿次以上时,运算速度将超过人脑,拐点就会到来。大家讨论人工智能最终能不能超过人类智能,人是不是会被人工智能圈养,各有各的说法。从科学的角度讲,人工智能的计算能力不断的增强,是人对工具使用的智慧不断发展的结果。强大的计算能力、大数据、算法连在一起,超越了几千小时,几万小时,几十万小时,人无法等待的时间,使得大智慧逐步发展。

第三,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软件植入在云计算厂商提供的数据处理中心硬件中,对客户形成三种在线服务。云计算的云是一个硬件,是一个具有通信能力、计算能力、存储能力的基础设施(IaaS)。云中除了存放了大数据之外,同时提供各种各样的算法作为一种服务软件处理。大数据公司往往在搜集、组织管理了大量数据的基础上,使用了人工智能算法后为客户提供有效的数据服务,形成一个大数据的服务平台(PaaS)。所谓的人工智能公司,往往是依靠大数据平台支撑提供算法服务,算法软件也是一种服务(SaaS)。他们共同形成了“大智移云”的三大功能:第一个是IaaS,是基础设施作为使用的服务。第二个是PaaS,是大数据的平台作为使用的服务。第三个是SaaS,算法软件也是一种服务。这三个字符、词组代表了“大智移云”三兄弟三种功能不同的软件。

当然,“大智移云”也离不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一句话解释就是,互联网的时代是PC(个人电脑)时代,移动互联网的时代是手机加笔记本电脑的时代,物联网时代就是万物万联的智能终端时代。

4.区块链

区块链本质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分布式存储数据库,它打破了中心化机构授信,通过数据协议、加密算法、共识机制,点对点地传输到这个区块中的所有其他节点,从而构建一种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安全可验证的数据库,建立一种新的信任体系,这种信任体系表现为五个特征:一是开放性。区块链技术基础是开源的,除了交易各方的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区块链数据对所有人开放,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公开接口查询区块链上的数据和开发相关应用,整个系统信息高度透明。二是防篡改性。任何人要改变区块链里面的信息,必须要攻击或篡改51%链上节点的数据库才能把数据更改掉,其难度非常大。三是匿名性。由于区块链各节点之间的数据交换必须遵循固定的、预知的算法,因此区块链上节点之间不需要彼此认知,也不需要实名认证,而只基于地址、算法的正确性进行彼此识别和数据交换。四是去中心化。正因为区块链里所有节点都在记账,所以无须有一个中心再去记账,所以,它可以不需要中心。五是可追溯性。区块链是一个分散数据库,每个节点数据(或行为)都被其它人记录,所以区块链上的每个人的数据(或行为)都可以被追踪和还原。  

按照目前的应用场景,区块链可以分成三大类:

一是公有链。主要指全世界任何人都可读取、发送信息(或交易)且信息(或交易)都能获得有效确认的、也可以参与其中的“共识过程的区块链”。

二是私有链,也称专有链。它是一条非公开的链,通常情况,未经授权不得加入(成为节点)。而且,私有链中各个节点的写入权限皆被严格控制,读取权限则可视需求有选择性地对外开放。

三是联盟链。联盟链是指由多个机构共同参与管理的区块链,每个组织或机构管理一个或多个节点,其数据只允许系统内不同的机构进行读写和发送。

就当下而言,区块链涉及四大技术领域。

一是分布式账本技术。分布式账本(Distributed ledger)是一种在网络成员之间共享、复制和同步的数据库。分布式账本一起记录参与者间的数据行为(如交易、资产交换行为等),而共享机制降低了“因调解不同账本”所产生的时间和成本。

二是非对称加密技术。存储在区块链上的交易信息是公开的,但每个账户的身份信息是高度加密的。单个账户只有在拥有者授权的情况下才能访问到,从而保证数据的安全和个人隐私。

三是共识机制技术。开发者必须首先考虑用怎样的技术可以使更多人对一种规则达成共识,同时还要考虑通过多少个特殊节点的确认,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实现对数据行为的验证,从而完成一笔交易。一般而言,区块链技术需要若干利益不相干的节点对一笔交易进行确认,如果确认就认为达成共识,认为全网对此也能达成共识,这样才算完成一笔交易。

四是智能合约技术。基于大量可信的、不可篡改的数据,可以自动化地执行一些预先定义好的规则和条款,比如彼此间定期、定息、定额的借贷行为。区块链技术属于信息技术、记账技术,从应用视角来看,基于区块链能够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多个主体之间的协作信任与一致行动,无论是公有链、私有链,还是联盟链,其首要目标是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有效、无法篡改。

目前,区块链技术在社会中的应用场景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金融,二是供应链和物流,三是公共服务,四是认证和公证,五是公益和慈善,六是数字版权开发,七是保险,八是信息和数据共享。总体而言,区块链通过创造信任来创造价值,使得离散程度高、管理链条长、涉及环节多的多方主体能够有效合作,从而提高协同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二)互联网数字化平台的“五全基因”与及其颠覆性作用


互联网数字化平台主要包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技术。而这几者之间的关系,如果将互联网数字化平台用人来类比: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以及物联网就像人类的神经系统,大数据就像人体内的五脏六腑、皮肤以及器官,云计算相当于人体的脊梁。没有网络,五脏六腑与和脊梁就无法相互协同;没有云计算,五脏六腑无法挂架;而没有大数据,云计算就是行尸走肉、空心骷髅。有了神经系统、脊梁、五脏六腑、皮肤和器官之后,加上相当于灵魂的人工智能——人的大脑和神经末梢系统,基础的“大智移云”平台就已经成型了。而区块链技术,就像更先进的“基因改造技术”,从基础层面大幅度的提升大脑反应速度、骨骼健壮程度、四肢操控灵活性。互联网数字化平台在区块链技术的帮助下,基础功能和应用将得到颠覆性改造,从而对经济社会产生更强大的推动力。  

为什么互联网数字化平台会有如此强大的颠覆性?研究表明,“大智移云”基础平台实际存在“五全信息特征”:全空域、全流程、全场景、全解析和全价值的信息。所谓“全空域”是指:打破区域和空间障碍,从天到地,从地上到水下、从国内到国际可以泛在的连成一体;所谓“全流程”是指:关系到人类所有生产、生活流程中每一个点,每天24小时不停地信息积累;所谓“全场景”是指:跨越行业界别,把人类所有生活、工作中的行为场景全部打通;所谓“全解析”是指:通过人工智能(AI)的收集、分析和判断,预测人类所有行为信息,产生异于传统的全新认知、全新行为和全新价值;所谓“全价值”是指:打破单个价值体系的封闭性,穿透所有价值体系,并整合与创建出前所未有的、巨大的价值链。现代信息化的产业链是通过数据存储、数据计算、数据通信跟全世界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正是这种“五全”特征的基因,当它们跟产业链结合时形成的了产业链的信息、全流程的信息、全价值链的信息、全场景的信息,成为十分具有价值的数据资源。可以说,任何一个传统产业链与这五大信息科技结合,就会立即形成新的经济组织方式,从而对传统产业构成颠覆性的冲击。 

总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下的现代互联网体系,具有颠覆性作用。现在的互联网数字平台,下一步在5G时代还会进一步形成万物万联体系,其终端连接数比现在人类的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的连接数将超过上百倍、上千倍。人类的互联网产业也因此将从toC型的消费类互联网发展为toB型的产业类互联网。而在产业互联网时代,这种颠覆性功能将更为突出。我们常常说的颠覆性产业,主要就是指具有以上五全信息的网络数据平台产业,将这五全的信息在与工业制造相结合时,就形成工业制造4.0;与物流行业相结合,就形成智能物流体系;与城市管理相结合,就形成智慧城市;与金融结合,就形成金融科技或科技金融。在与金融相结合的时候,无论是金融业务展开的价值链也好、产业链也好,把这五全信息掌握在手里再开展金融的服务,这样的金融安全度将比没有五全信息的人工配置的金融服务系统安全信息要高,坏帐率要低,各方面的系统性风险的平衡要更好,这是一个基本原理,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要非常睿智地、前瞻性地看到科技金融、数据金融平台具有的重大的里程碑意义的经济前景。


二、P2P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

   (一)P2P网贷 

P2P网贷在上世纪90年代发源于英国,其宗旨是让投资人和借贷人通过网络这样一个中介平台,建立起点对点的直接借贷关系。到目前为止,20多年过去了,整个英国仅有20多家P2P公司。在美国,P2P只能在限定条件下发展,它既不是贷款公司,也不是投资公司,而被当作对储蓄账户、货币市场账户和存款证明等低息传统存款工具的补充,市场规模仅几十亿美元。

 总体看,P2P网贷在英美等国家因受到严格监管,市场空间有限,基本不存在系统性风险。从其生存发展的土壤看,有三个重要的基础:一是信用体系完备,二是利率完全市场化,三是监管非常严格。

 P2P网贷的爆发,出现在我国。2006P2P首次引入中国,2015年达3800家,融资规模增长2.8倍,达到9800亿元,约为美国的7倍。由于开始没有资金第三方存管、没有抵押物、没有投资项目与投资者一一对应这些负面清单,P2P的无节制发展,导致金融风险不断暴露。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一是许多人没有认识到互联网技术运用于金融业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对各类金融产品的本质属性缺乏准确的了解,对金融的法律红线缺乏敬畏之心。二是现有的金融产品设计不能满足不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人的需求,因而出现了一些有市场但不合规的产品,运作不当给市场带来风险。三是创新的度没把握好。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创新余地和空间太大。

 一说到P2P,就有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认为P2P是金融科技;金融科技本身是好的,只是没有管好,一些坏人利用P2P做了坏事。有这些看法的人,往往是前些年P2P的狂热吹捧者甚至是推动者。P2P问题的要害在哪里?不能把它跟数字金融、互联网金融相提并论,否定P2P并不是否定互联网金融,这是两码事。

 P2P金融实际上是中国传统的农村里以高息揽储的老鼠会、乡里乡亲间的高利贷,在互联网基础上的死灰复燃,而老鼠会这类东西本来是熟人经济、乡村经济中的一个陋习,即便要闯祸,也就是几十万元、几百万元,了不得到几个亿,辐射面积不会太大,而P2P通过互联网,不仅可以覆盖一个城市,覆盖几十个城市,甚至可以覆盖到全国,最后造成了网民们彼此之间连面都没见过,就形成几十亿元、上百亿元金额坏账的局面。


(二)P2P的五大问题


在互联网平台的外衣下,与现代金融风险管理原则背道而驰的P2P平台,有着高息揽储、乱集资、乱放高利贷款等五大问题:

 这种P2P公司的资本金是所谓众筹而来。这个众筹是网络众筹,即通过互联网向网民刚性承诺高回报投资拉来的资本金。

 P2P的融资杠杆从网民来。假设有3亿元资本金,如果要想放30亿元贷款、放100亿元贷款,资本金和贷款之间有一个杠杆,这个杠杆性资金从哪里来?银行资本金通过吸收老百姓储蓄,资本充足率10倍,10亿元资本金一般可以吸收100亿元储蓄,这个资金是老百姓储蓄来的,是有规范机制的,这种储蓄转化为贷款来源、杠杆来源,有资本充足率、存款准备金、存贷比、坏账拨备等一套制度监管组合在一起的信用系统。然而,P2P没有这些系统,P2P单单通过对网民的高息揽储、给予储户高利息回报承诺,进而将网民的钱集资过来。

 放贷对象通过互联网面向所有的没有客户关系、没有场景信息的网民。P2P企业对网民乱放高利贷,对网民高息揽储,对网民众筹资本金。本来互联网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客户群、产业链会雁过留声,是有场景的,但是P2P的服务对象作为互联网上对象,并没有具体的产业链,也没有什么场景,导致互联网的信息起不了信用的补充作用,但是互联网穿透辐射贷款放出去的速度又异常快,只要有人想借高利贷,钱就会被立刻借出去,造成了P2P平台跟网民乱放高利贷,跟网民高息揽储,跟网民众筹资本金的混乱现象。

 借贷资金短长不一。由此导致靠借新还旧形成庞氏骗局式的资金池,而这个资金池不由任何其他方面监管,仅由P2P公司平台负责一旦出事,要么P2P企业卷款而走,要么瘫痪无法运转。

 究其原因,根子在于对有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缺少预判,也没有在监管层面上形成“资金要第三方存管,放贷要有抵押物,投资项目与投资者要一一对应”等负面清单,导致P2P网贷脱离了纯粹的“PtoP”的原意,异化为互联网的民间集资和高息揽储。针对P2P金融,只要稍有金融常识,就应该判断出这是新瓶装旧酒——新瓶指的是互联网,旧酒指的是封建余孽式的老鼠会、高息揽储式的高利贷。无论是P2P也好,互联网金融也好,不管打着什么旗号,只要向网民高息揽储乱集资,只要跟网民搞乱集资、众筹资本金,只要在网上乱放高利贷,最后这个企业必将借新还旧形成不断循环,俨然成为庞氏骗局。所以,基于互联网的辐射性、穿透性,就应禁止,因为这个过程是无法有序控制的。


(三)网贷公司应遵循五个运行原则


不搞P2P并不等于不可以搞网络贷款公司。合理的网贷公司是金融科技、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帮助金融脱虚就实、为实体经济服务、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重要途径,是普惠金融得以实现的技术基础。

 这类网络贷款公司规范运行的关键在于实施五大基本原则:

 一是资本信用原则, 有较大的自有资本金。同于传统的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有很强的辐射性、很快的发放贷款能力,业务范围往往覆盖全国,应当具有较高的资本金门槛。

 二是信用规范原则。       贷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银行贷款、银行间市场发的中票和证交所发行的ABS(资产证券化)债券。

 三是信用杠杆原则。                  

网贷公司的资本金和贷款余额总量的杠杆比,任何时候都应控制在110左右,决不能超过120甚至130。在常规的ABSABN(资产支持票据)的发债机制中,并没有约定一笔贷款资产的发债循环的次数,基于网贷业务的快速周转能力,一笔底层资产一年就可能循环5次、10次,几年下来,杠杆比有可能达到30次、40次,形成巨大的泡沫风险。鉴于网络贷款公司往往以资本金12~12.5向银行融资,网络贷款形成的底层资产在ABSABN中的循环次数不宜超过5~6次,只有这样,网络贷款公司的总债务杠杆比才能控制在10倍左右。

 四是放贷征信原则。       有互联网产业的产业链信用、全场景信用,不能无约束、无场景地放贷,甚至到校园里搞校园贷、为买房者搞首付贷。

 五是大数据风控处理原则。       一台拥有强大的技术基础,能形成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处理技术,这样就可以把控风险,形成较低的不良贷款率,并由此有条件为客户提供相对低的贷款利率,形成网络贷款良好的普惠金融能力。

 总之,在发展网络贷款公司的过程中,只要合乎以上五条原则,一般都能实现小贷业务发展得快、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得以缓解且不良贷款率低的效果。比如阿里小贷(花呗、借呗),与P2P有本质上的不同。阿里小贷资本金是阿里巴巴公司的自有资金,杠杆贷款资金是合规的,从银行贷款和ABS融资而来,合乎监管层对小贷公司监督的原则要求,贷款客户则是淘宝网络平台上的电子商务公司或者是使用支付宝的手机用户,有确切的产业链、供应链上的信用征信,有确切的信用场景。总的来看,阿里小贷本质上属于互联网公司的产业链金融范畴,阿里、苏宁、小米、神州数码、马上消费金融等全国知名的网络公司设立的网络小贷公司也大体如此。

 (整理:卓代创新中心   作者:黄奇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