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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

      

2.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框架

2.1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历程

气候变化问题自上世纪 70 年代开始得到广泛研究,80 年代逐渐引发全球关注,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逐渐成为各方政治力量角逐的舞台之一。当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主要涵盖研究支撑和公约协定两条主线。

18 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协调机制的两条主线

(1)研究支撑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支撑机构,由世界气象组织(WMO)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于 1988 年联合建立的政府间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总结气候变化的“现有知识”,评估气候变化对社会、经济的潜在影响以及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可能对策,旨在为决策者提供有关气候变化严格而均衡的科学信息。

IPCC 大约每 6 年发布一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支撑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制订。1990 年、1995 年、2001 年、2007 年和 2014 年,IPCC 相继完成了评估报告,这些报告已成为国际社会认识气候变化问题、制订相关应对政策的主要科学依据。

(2)公约协定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基本框架,通过《京都议定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补充条款)、《<京都议定书>多哈修正案》、《巴黎协定》对 2008-2012 年、2013-2020 年、2020 年之后三阶段减排行动作出了安排。

从目标要求来看,减排压力逐渐加大。《京都议定书》规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一所列发达国家和转轨经济国家 2008-2012 年(第一承诺期)温室气体排放量在 1990 年的水平上平均削减至少 5.2%;《<京都议定书>多哈修正案》规定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在 2013-2020 年(第二承诺期)内将温室气体的全部排放量从 1990 年水平至少减少 18%;《巴黎协定》提出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上升幅度控制在2°C以内,并努力将温度上升幅度限制在1.5°C以内。

从执行方式来看,由“自上而下”向“自下而上”转变。《京都议定书》和《<京都议定书>多哈修正案》在总体减排目标下,划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一所列发达国家和转轨经济国家各自减排量。《巴黎协定》规定各方将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各方根据不同的国情,逐步增加当前的自主贡献,并尽可能增大力度。

4 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公约协定

2.2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历程

当前全球平均温升约1°C,根据巴黎协定要求,上升幅度须控制在2°C以内,并努力限制在1.5°C以内。气候变化长期研究表明,当前人类活动估计造成了全球升温高于工业化前水平约1.0°C(可能区间为0.8-1.2°C)。全球变暖超过2°C,大概率将对人类和生态系统造成严重、普遍和不可逆转影响。若能将温升控制在1.5°C以内, 将更有助于降低热浪和暴雨等事件的风险,对于处于热带的发展中国家、岛屿国家及其他脆弱国家和地区来说尤其重要。


19 全球平均温升已达1°C

20 全球温升1.5°C2°C的影响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大致会经历“碳达峰 - 碳中和 - 温室气体中和”三个关键时点,由于远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而目前关注重点为前两者。碳达峰是指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降低(或存在峰值平台期)。二氧化碳在温室气体中占比很高,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后,温室气体排放也将大致达峰。碳中和多指国家、企业、团体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简言之,碳中和不是不排放,而是二氧化碳排放和吸收正负抵消,达到“净零排放”。温室气体中和(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是控制二氧化碳(CO2)、氧化亚氮(N2O)、甲烷(CH4)、氢氟碳化合物(HFCs)、全氟碳化合物(PFCs)、六氟化硫(SF6)等各类温室气体排放,使其排放量等于吸收量,以彻底停止人类活动带来的全球变暖。

将全球温升限制在2°C,在大多数路径中CO2排放量预估到2030年减少约25%,并在2070年左右达到净零;将全球温升限制在或有限过冲1.5°C,2030年全球净人为CO2排放量从2010年的水平上减少约45%,在2050年左右达到净零,此外非CO2温室气体排放也需要大幅下降。

21 全球排放途径特征

2.3 全球由多方争论加快减排转变

历史上,各国对于应对气候变化的争议主要集中于两点:一是气候变暖是否与人类活动相关,人为温室气体排放是否有上限约束;二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如何确定“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1)关于排放上限

部分研究者对于全球气候变暖的观点存在质疑。一是由于气候变化极其复杂,相关研究目前仍处于逐步深入的过程之中,研究方法论尚不完善,非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Nongovernmental Internation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NIPCC)常就此提出异议,认为气候变暖与人类活动的关联性有限;二是由于IPCC曾经出现过报告引用文献不严谨等问题,引发信任危机,如第四次评估报告发布以后,相继出现了“气候门”、“冰川门”等事件。

但人类活动导致全球气候变暖被越来越多的证据所支持,日益成为全球共识。随着气候变化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证据支持了人类活动与气候变暖的关联性,IPCC 的评估报告对此的肯定性也愈发增强。积极应对气候变暖已逐渐成为全球共识。

1.5°C温升控制目标下,全球人为CO2排放预算剩余约4200-7700亿吨。根据IPCC《全球升温1.5°C技术摘要》,全球温升控制在1.5°C,使用全球平均地表气温(GAST)估算出在50%概率有580GtCO2剩余碳预算,66%概率下为420GtCO2(中等信度);利用全球平均地表温度(GMST)得出在50%和66%概率下分别为770和570GtCO2(中等信度)。

5 IPCC对于气候变暖与人类活动的相关性愈发肯定

(2)关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我国温室气体排放占全球总排放27%,人均温室气体排放已超过欧盟,逐渐强调“共同的责任”,弱化“有区别的责任”,加速减排已是大势所趋。2019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不含土地利用变化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52.4±5.2GtCO2e,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14GtCO2e,占比26.7%;美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6.6GtCO2e,占比12.6%;欧盟27国和英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4.3GtCO2e,占比8.2%。

 图22 主要排放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图23 主要排放国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

基于2019年新冠疫情前各国政策情景,测算全球温室气体减排路径,与1.5°C温升控制,甚至2°C温升控制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Emissions Gap Report 2020》报告,与国家自主贡献(NDC)目标情景相比,2030年排放需要进一步下降12-15GtCO2e(-27% ~ -23%),才能满足2°C温升控制要求;下降29-32GtCO2e(-57%~-55%),才能满足1.5°C温升控制要求。

图24 2019年新冠疫情前政策情景下温室气体排放与温升控制目标间的差距

自2019年底开始,欧盟、中国、日本、韩国等主要经济体相继提出碳中和目标,预计美国也将加快提出相关目标,全球碳减排有望驶入快车道。欧盟委员会于2019年12月11日在布鲁塞尔公布应对气候变化新政“欧洲绿色协议”,提出到2050年欧洲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碳中和”,该长期战略于2020年3月提交联合国;中国政府于2020年9月22日提出“双碳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基于拜登在气候领域做出的承诺,预计美国将提出“到2035年,通过向可再生能源过渡实现无碳发电;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

特别地,我国提出的“双碳目标”将成为加速全球温室气体减排行动的关键动力。一是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提出“双碳目标”,有望与欧盟(2050年碳中和)、美国(有望提出2050年碳中和)一同带动全球减排,向1.5°C温升控制目标(2050年左右碳中和)迈进;二是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提出“双碳目标”目标,将推动全球减排从争论实质性转向合作,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或将更多强调“共同的责任”,弱化“有区别的责任”,竞相提高减排目标。

(编辑:卓代创新中心  原作者:左前明,信达证券